通知公告
更多>学校召开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协调会
发布日期:2021-04-13分类:最新资讯阅读量:4992 次
4月13日上午,学校在东主教一楼信息室召开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协调会。副校长程小红,招就处、纪委、学生处、教务处、计财处、后勤(膳食)处、保卫处、信息技术与教育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及全体招就处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招就处负责人对学校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招生录取工作是“阳光工程”,方案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分工和相关工作要求。
程小红对招生录取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意识。严格遵守招生工作规定,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认真组织好招生录取工作。二是要强化责任担当。按照省考试院的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招生录取工作纪律,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按程序、按规定完成招生录取工作。三是要进一步提高大局意识。学校各相关单位要密切协作,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能,密切配合,协同作战,为招生录取工作创造和提供良好的条件,确保学校2021年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顺利、有序完成。
(会议现场)
(撰稿:雍想来 摄影:石宝刚 审核:周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