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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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关于做好
2022 届甘肃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 届甘肃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比例
从全日制应届专科毕业生中,各学院按《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选拔2022届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附件3)选拔。
二、基本要求
(一)优秀大学毕业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守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品行优良,诚信意识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3.学习勤奋,成绩优良;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体质健康。
4.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原则上在就业创业或者创新创业方面获校级比赛二等奖以上、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国家级奖励。
5.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在校大学生入伍复员后复学的毕业生,以及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表彰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2022 年春季入伍的毕业生可直接认定为省级优秀毕业生,不占 2%的认定比例。
三、选拔程序
各学院根据基本条件,自行从应届全日制毕业生中进行选拔。选拔工作要做到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公开公正、保证质量。要按基本要求,经班级院系推荐、学校审核、结果公示、研究决定等程序后报送省教育厅。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
四、结果应用
(一)被认定为甘肃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的学生,由省教育厅颁发“甘肃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证书,盖“甘肃省教育厅”印章。
(二)《甘肃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三)各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就业,做到优生优荐、优才优用。请各学院按照认定条件认真推荐,将选拔情况报告及《2022 届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双面打印、一式一份)、《2022 届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汇总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拟推荐毕业生的就业创业获奖证明、入伍证明等),于 2022 年 3 月11日前报送至招生就业处,同时报送汇总表电子版。
联 系 人:杜鹏飞 马炜刚
联系电话:18919059478 18993051665
招生就业处
2022年2月25日
附件:
1.2022 届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1:
2022届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照 片 | |||||
生源地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
学 校 | 是否入伍毕业生 | |||||||
院(系)专业 | 学 历 | |||||||
主要事迹 (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成绩、体育锻炼、社会实践、就业创业等情况)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
所获奖励(自大学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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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 (系)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学 校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省 教 育 厅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