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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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做好2020届优秀毕业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届甘肃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甘教学函[2019]21号)文件要求,开展我校优秀毕业生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二级学院 | 名额(人) |
石油化学工程学院 | 6 |
应用化学工程学院 | 5 |
机械工程学院 | 9 |
电子电气工程学院 | 7 |
信息处理与控制工程学院 | 4 |
国际商务学院 | 4 |
汽车工程学院 | 4 |
国际教育学院 | 1 |
土木工程学院 | 3 |
印刷出版工程学院 | 3 |
总计 | 46 |
二、基本要求
优秀大学毕业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守新时期广大青年的历史使命。
(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品行优良,诚信意识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三)学习勤奋,成绩优良;体质健康,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党员”、“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表彰1项以上。
(四)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原则上在就业创业或者创新创业方面获校级比赛二等奖以上、省级三等奖以上或国家级奖励。
(五)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高校,省级优秀毕业生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自愿献身国防,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在校大学生入伍复员后复学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选拔程序
各二级学院根据基本条件,从2020届毕业生中进行选拔。选拔工作要做到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公开公正、保证质量。要按基本要求,经班级、二级学院推荐、学校审核、结果公示、研究决定等程序后报送省教育厅。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结果应用
(一)被认定为甘肃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的学生,由省教育厅颁发“甘肃省普通高校优秀大学毕业生”证书,盖“甘肃省教育厅”印章。
(二)《甘肃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三)各级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要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就业,做到优生优荐、优才优用。
五、报送材料
请各二级学院将选拔情况报告及《2020届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和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于2020年3月4日前报送学校招生就业处办公室雍想来,同时报送汇总表电子版。
附件:
1.2020届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2.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汇总表
3.关于做好2020届甘肃省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招生就业处
2019年12月18日